
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近年来,政府机构、公益组织、自媒体平台的辟谣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挡不住大量“关怀式谣言”在微信群、朋友圈肆虐。一些科学素养不高、深受疾病困扰的人,对此缺乏免疫力,抱着“宁信其有”的心态成为这类谣言的“二传手”。此类“关怀式谣言”的制造者看似菩萨心肠,实则是利用读者的善良和关切牟利。自媒体文章的阅读量直接与经济收益挂钩,一些影响力大的公众号动辄报出几十万元的广告价格,经济利益驱使下,少数自媒体从业者抓住人们对健康日益重视的心理,炮制耸人听闻的谣言吸引眼球、增加粉丝、从中渔利。
2018年,两起顺风车安全事件为滴滴敲响了警钟,“深刻反思,全面整改”成为过去半年里的关键词。程维在内部信中承认了滴滴狂奔发展模式早已种下隐患:滴滴安全指标体系存在盲点,过分关注亿英里事故率、亡人率和冲突率等宏观指标,对重大个案的防控体系并不健全。
2. 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3. 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4. 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风控手段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事项:(一)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二)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三)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第二十四条【合同存储】
为此,部分专家认为,需通过有力措施推动自媒体平台加大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审查监管力度,严格广告发布机制,同时加大对有害“灰色信息”的打击力度,从而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一是加大平台自审查力度。专家建议,相比传播媒体层层把关签发的要求,自媒体信息发布监管十分薄弱。在信息分散化生产的自媒体时代,应本着“谁发布谁负责、谁运营谁监管”的原则,强化自媒体平台对信息发布的监管。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等专家认为,社交平台具有明显的熟人传播特点,信息信任度相对较高,因此微信谣言不仅传播快,危害亦深。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以及各类直播、专业视频发布平台都应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自监管、自审查义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工作要求,通过构建身份认证模型,采取联网核查、生物识别等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线上对借款人的身份数据、借款意愿进行核验,确保借款人的身份数据真实有效,借款意愿为借款人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第十八条【反欺诈建设】